本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段),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工程全长15公里,在道路两侧共安装582盏10米高和46盏6米高太阳能路灯。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段)一标段
(1)项目地点:夏县禹王-水头段;(2)本次招标金额:2854947.09元;(3)计划工期:60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5)质保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002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段)二标段
(1)项目地点:夏县县城-禹王段;(2)本次招标金额:1912431.79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5)质保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段)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002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段)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6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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