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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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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光层设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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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机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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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光中继设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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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区网级别波分设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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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管理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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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2(板卡1)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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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3(板卡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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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4(板卡3)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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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5(板卡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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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园区网级别波分设备配件6(板卡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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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7(光模块1-1G多模)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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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8(光模块2-1G单模)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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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9(光模块3-10G多模)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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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0(光模块4-10G单模)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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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1(光模块5-FC16G多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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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2(光模块6-FC16G单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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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3(光模块7-100G多模)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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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4(光模块8-100G单模)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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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5(光模块9-40G多模)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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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数据中心级波分设备配件16(光模块10-40G单模) |
44 |
本项目采购波分设备整机机框以及配套的板卡、光模块和管理台配件。以上采购数量为2年预估量,招标人对实际采购数量不做承诺。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 投标同品牌波分设备产品(设备名称必须包含“波分”或“光传输”或“DWDM”)须具有2022年至今(以框架协议(须附订单)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未明确签订日期的则以框架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起始日期为准)大中型银行总行(共18家,包括五大行(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光大、招商、华夏、渤海、浦发、兴业、广发、民生、平安、恒丰、浙商))销售案例;
10. 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 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投标产品软件平台须具备独立知识产权,须提供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平台著作权登记证书》;
14. 投标产品均须采用信创CPU芯片,投标人须提供设备CPU为信创芯片的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15.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对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集成商的情形);
16.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颁发的针对投标产品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适用于投标人是集成商的情形);
17. 如投标产品原厂商与其授权集成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授权集成商无投标资格;
18. 所有投标产品(包括波分整机及配件)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19.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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