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庄至沁水管道清管装置安装工程,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采购计划,在以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由于气质清洁程度不佳,且主管道不具备通球条件,导致主管道内存有一定杂质,为降低管道输差,减小杂质对管道本体的腐蚀及冲刷,保证主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现需对郑庄至沁水D406管道改造不规范接气点和未知隐患点改造后,加装收发球筒装置并进行管道清管作业,包括马邑村附近增设DN400发球装置,在洺水村(洺水3号站)附近增设DN400收球装置。
2、采购编号:HXC
3、采购内容:郑庄至沁水管道清管装置安装工程, 包括收发球筒改造、工艺区供配电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阴极保护、工艺区管道铺设、吹扫、试压、严密性试验,管沟土方开挖、回填及线路附属设施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协调工作等(包含临时占地、青苗补偿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GC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开启截止日)有同类型工程(指设计压力≥1.6MPa的天然气(或煤层气)管道工程或设计压力≥1.6MPa的燃气场站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接收)证明、对应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有效查验结果。设计压力需在证明资料中体现,如无法体现则需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09-19 11:30至2025-09-23 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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