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L-01项目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编写报告所必要的工程勘探及地形测绘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7.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静态堆存能力在25万吨及以上的干散货堆场项目(或含干散货堆场的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其服务内容须包含堆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并提供相应项目可研通过评审的证明材料,合同无法直接反馈储量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合同、项目工可报告相关页和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三项材料均需提供)。】。
8.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8人,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勘测分项负责人1人,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负责人1人,相互不能兼职。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认证,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静态堆存能力在25万吨及以上的干散货堆场项目(或含干散货堆场的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其服务内容须包含堆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
②勘察分项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勘察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③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
【主要人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含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社保缴存记录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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