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需采购开发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公司广东粤电茂名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新能源公司”)本部、电站及项目综合后勤服务,投标人为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提供后勤服务、行政服务、车辆驾驶服务、餐饮保障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为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一年期的后勤服务、行政服务、车辆驾驶服务、餐饮保障服务共四项综合服务采购。标段划分及需求数量详见下表。具体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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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需求数量(暂定)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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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分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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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开发公司) |
8 |
行政服务人员2名、车辆驾驶服务人员6名 |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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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二 (茂名新能源公司) |
29 |
公司本部厨师1名、公司本部后勤服务人员2名、行政服务人员1名、车辆驾驶服务人员12名、电站及项目后勤服务人员13名 |
茂名、阳江、湛江等粤西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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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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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可兼投也可兼中;
(2)本次招标对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后勤综合服务进行框架招标,由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服务期以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通知为准。年度服务期届满,经开发公司及茂名新能源公司考核评价合格,在合同内容、付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合同。服务期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不在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认定的灰名单、黑名单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接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服务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后勤服务或综合服务的类似合同业绩。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公告日期: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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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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