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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爱音乐商务音视频彩铃服务交付支撑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9-18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内容运营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例文稿素材整理、宣传物料素材整理、模板运营支撑、产品运营及推广支撑、运营转化数据跟踪、线上线下活动物料执行等支撑服务。

业务支撑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国31省、渠道商等商彩业务支撑群客户应答及问题跟进,省分业务咨询及转派工单的响应支撑,协助收集整理业务流程、服务数据等。

经营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接数据支撑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处理支撑工作,协助业务发展及省分日常数据需求支撑响应等。

线上客户运营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企微/微信等触点进行客户运营,跟进需求对接、交付流程、售后服务、存量运营等。

内容制作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接全国31省铃音制作交付需求,提供个性化交付工具及能力支撑,支撑商彩业务视频音频制作及美化等。提供版权资料文件支撑。

UI及交互设计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接全国31省商彩物料设计,爱音乐产品及运营物料设计、活动页面设计、宣传设计及印刷、展会活动物料制作。提供版权资料文件等。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2026年爱音乐商务音视频彩铃服务交付支撑项目

务音视频彩铃服务交付支撑

-

1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广州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价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价款超过单价价款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项目团队要求:

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12人。

(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1日后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11人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①内容运营支撑至少2人、 ②业务支撑至少3人、③经营分析至少1人、④线上客户运营至少2人、⑤内容制作至少2人、 ⑥UI及交互设计至少1人。内容运营支撑要求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其余岗位要求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1日后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所属公司必须为乙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需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或响应供应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并对所承接的项目有专门的管理部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在最近三年内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响应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业务外包类项目,累计完成2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注:业务外包指公司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和工作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从事或完成的经营行为。

(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22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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