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205.2万元。
2.采购内容:该项目需对全区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区分公司视频会议室大屏、区分公司会议音频设备(电视电话会议室、局务会议室、党政会议室)、六地市视频会议终端(含全向麦)、六地市视频矩阵、六地市摄像头、22个县分公司视频会议终端(含全向麦)等配套设备、软件的购置及安装调试。
3.本项目划分两个评审阶段:第一阶段为综合评审,即为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第二阶段为设备测试阶段,由第一阶段评审确定的候选供应商参加测试。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和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政府采购、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其他不良信息记录;近三年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准入限制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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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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