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8,105.7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翁源县东华山省级公益林示范区建设(1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8,105.7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翁源县东华山省级公益林示范区建设(1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8,105.75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工期内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翁源县东华山省级公益林示范区建设(1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翁源县东华山省级公益林示范区建设(1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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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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