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平台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平台。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为整合企业多源数据,实现数据仓库搭建及主题数据集市开发;建设智能分析服务,包括人员画像管理、质量检测分析、进度偏差预警和安全风险评估功能模块,为监理业务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分析支撑。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维保期为甲方验收之日起的一个自然年。
2.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信息化类似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信息化类似服务工作。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被列入暂停投标或黑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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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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