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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运营S9号线翔宇路南站增设母婴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8 收藏项目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南京地铁运营S9号线翔宇路南站增设母婴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翔宇路南站作为宁高线始发站及终点站,也是南京地铁S1号线与南京地铁S9号线的高架换乘站,往来人员多,仅高淳区在翔宇路南站换乘的人员平均日达1.3万人次,节假日高峰能达2.8万人次。为有效提升车站服务质量,为部分特殊乘客群体提供更全面的人文关怀,拟在翔宇路南站站厅层付费区设置独立母婴室。

1.2工期/服务期: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2.3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2.4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5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6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的,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字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5年3月-2025年8月磋商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5年9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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