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5]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局统筹,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西沿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底泥疏浚总方量约为1001万m3,采用高浓度环保清淤船作为西沿岸区生态清淤的船机设备,并配备一艘除杂调节船,清出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水上淤泥固化平台上进行板框压滤固化处理,疏浚排泥距离约4km,后期外运处置。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标段概算: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环境监测服务,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监测、施工废水监测、余水处理区尾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态监测及施工过程监管、监测资料的审核存档;运行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生态监测。本次招标对应标段概算150.00万元。
2.4本项目服务期限:包含施工期+运行期,施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工程通过完工验收;运行期:对应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投标函中的服务期暂按2190天填报)
2.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并满足运行期监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生态环境监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水和废水、土壤项目)且近 3年无不良记录 。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基本存款账户至开标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其它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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