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
2.招标编号:NBJ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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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服务区域 |
入围说明 |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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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行政区域法律事务服务库入围 |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5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4的入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5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的投标单位入库,具体服务区域按招标人安排。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1)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一般代理方式或风险代理方式。 (2)一般代理方式采用折扣报价,律师服务费用=律师服务计费基数×折扣。律师服务计费基数按照案件标的额对应的《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或《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7〕3号)的各分段最低标准确定。一般代理方式折扣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80%。 (3)采取风险代理方式,风险代理费部分按照公司实际回款金额或减少损失金额(以下简称“回款额”)的一定提成比例收费,提成比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8%;超出上述任一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折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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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州市行政区域法律事务服务库入围 |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7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6的入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7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的投标单位入库,具体服务区域按招标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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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行政区域法律事务服务库入围 |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2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1的入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2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有效投标单位数量-1)的投标单位入库,具体服务区域按招标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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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委托代理期限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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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律师事务所入库后不一定发生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将通过库内直采或库内随机抽取或库内比质比价方式选用。2、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团队投标,但视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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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非法人组织投标时,非法人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1日;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子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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