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建设地点: 长汀县大同镇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为二类公墓,骨灰安置量约112340位,其中墓穴安置数量约90340位。项目用地面积约18.395万平方米(约276亩),计容总建筑面积5433.1平方米,容积率0.03,绿化率54.71%。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墓葬区、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墓园服务中心、骨灰楼等,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孝文化长廊、山水回廊、休息平台、海绵工程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招标范围为:①勘察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在施工图阶段根据招标人需求,将BIM技术由深化设计向施工图设计延伸。③施工范围包括:符合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提交BIM成果。④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需负责采购材料的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6398535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61202837元(含暂定金额7410493元),勘察费暂按957000元,设计费暂按:182552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勘察成果文件能通过相关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涉及装配式建筑的还应在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涉及装配式建筑的还应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且不低于投标时承诺履行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和等级。
2.7.4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3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③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须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8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0 月21 日 8 时 30 分 00 秒(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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