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光伏光热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现状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热项目选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海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编制新能源项目生态治理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项及以上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业绩,业绩内容方向须为生态保护修复方向或生态植被恢复方向或新能源治沙方向,(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林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在职缴纳的社保证明和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6)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 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18 日至2025 年9 月25 日。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网络服务费,费用为:300 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光伏光热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现状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热项目选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海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编制新能源项目生态治理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项及以上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业绩,业绩内容方向须为生态保护修复方向或生态植被恢复方向或新能源治沙方向,(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林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在职缴纳的社保证明和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6)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 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18 日至2025 年9 月25 日。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网络服务费,费用为:300 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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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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