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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保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保障项目;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数量:1家 。

4.招标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317880.00元)。

5.服务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证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日期前任意三个月(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5年 09月 19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5 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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