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城区国资集团房屋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城区国资集团房屋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城区国资集团房屋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城区国资集团房屋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附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磋商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00:00起至2025年09月25日17:00:00止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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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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