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城区公共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资中县城区公共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资发改环资(2024)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中县城区;
2.2建设规模:对城区总长47.4千米市政道路的3323盏市政路灯及控制系统进行智慧节能更新改造。其中高压钠灯更新为高光效LED灯具2991盏,老旧LED灯具升级替换332盏;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②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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