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豪洋水务万盛分公司2025-2026年度复合碳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 项目概况:豪洋水务万盛分公司2025-2026年度复合碳源采购项目
2.3 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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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准要求 |
送货地点 |
采购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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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碳源 |
1、外观: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2、CODCr(mg/L)≥4.0×105; 3、BOD5/CODCr(mg/L)≥0.6; 4、pH:4.0~9.0; 5、密度(20℃)/(g/cm3):0.9~1.26; 6、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7、总磷的质量分数/%:≤0.0075; 8、总氮的质量分数/%:≤0.03; 9、闪点≥93℃。 |
万盛 |
176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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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桐 |
360 |
吨 |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比选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止。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 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自货物到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复合碳源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5 年9月 18 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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