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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光山县自然资源局河南桐柏-大别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光山县大苏山-杏山建筑用凝灰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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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58 | |||||||||||
| 2、项目名称:光山县自然资源局河南桐柏-大别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光山县大苏山-杏山建筑用凝灰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59,600.00元 | |||||||||||
| 最高限价:559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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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根据《河南桐柏-大别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光山县孙铁铺镇、马畈镇、文殊乡、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和斛山乡,修复废弃矿山图斑8个开展勘查测绘工作,依据勘测成果完成8个废弃矿山图斑的工程设计(可研),包含设计文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确保“一矿一策”精准修复等。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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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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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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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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