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物管北京市医院管理分公司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与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联合采购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物管北京市医院管理分公司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与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公开比质比价联合采购(编号:gkbz2025061900005)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融通物管北京市医院管理分公司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与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公开比质比价联合采购 | 融通物管北京市医院管理分公司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与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公开比质比价联合采购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1)第一医学中心项目楼宇自控系统及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12 个月),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3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签合同日期为准)。 (2)第一医学中心项目新增楼宇自控系统及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18 个月),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年 3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签合同日期为准)。 (3)公寓区研究生院项目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12个月),暂定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合同日期为准)。 (4)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地点位于:北京市复兴路 28 号院;复兴路20号院等13个院区、文林北街等项目。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
其他:最高限价:含税总价1,254,972.01元。其中,
北京市医院管理分公司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包含3部分:第一医学中心项目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最高限价626,000元(含税,12个月);第一医学中心项目新增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最高限价450,000元(含税,18个月);公寓区研究生院项目楼宇自控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维保服务,最高限价42,400元(12个月)。
北京分公司总局大物业四保处新接项目2025年弱电维护服务,最高限价136,572.01元(12个月)。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如投标人各项目报价高于相应最高限价或采购人在清标过程中发现不平衡报价,可在报价总价不变基础上进行不平衡报价调整,如供应商不接受报价调整,其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3.1.4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http://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预警名单、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其他补充;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1.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1.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1.9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
(1)提供至少2份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及以后)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楼宇自控系统维保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双方签章页及任意一期发票。
(2)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具有外资企业背景(通过企查查或者天眼查,进行三级股权穿透。外资股东不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持股比例≤30%的定义为非外资企业,港澳台法人独资算外资,但能提供证明实际控制人为内地出资人的除外)且注册地不得为境外承诺及查询截图,投标单位企业自行提供外资背景查询截图及说明。
(4)投标单位提供响应穿透式管理专项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18 16:00:00起至2025-09-23 14: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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