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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二期

3、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2598466.68元

5、采购需求: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二期,主要施工内容:新建公厕、新建道路、原有道路拆除恢复、混凝土硬化、新建小五园、清淤、防护栏维修、外立面整治、环境整治、污水排水、路灯及监控等,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 4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8日17点30分至2025年9月2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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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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