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仓储区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
1.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学府街南B-8-1地块,占地面积 7.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建设进出口商品仓储库5 栋及附属配套设施。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6采购预算:95万 (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比率报价,并依据暂定工程造价11900万报出具体价格,价格不超过预算)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监理机构人员在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基础上,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最低配备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培训证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监理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9日09时 至2025年09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仓储区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
1.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学府街南B-8-1地块,占地面积 7.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建设进出口商品仓储库5 栋及附属配套设施。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6采购预算:95万 (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比率报价,并依据暂定工程造价11900万报出具体价格,价格不超过预算)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监理机构人员在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基础上,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最低配备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培训证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监理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9日09时 至2025年09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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