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08-38-004招鼓风干燥箱等4项物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鼓风干燥箱等4项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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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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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08-38-004招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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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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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外加热炉210×210室温-800℃ |
4.00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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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搅拌器�-2500rpm 0-5000ml |
4.00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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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风干燥箱700×550×500 AC220V 1.8kW |
3.00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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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热制冷浴槽异型定制-40-200℃ |
2.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加盖受控章)或认证证书。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所售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近三年未发生严重污染环境事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定义的“严重污染环境”情形)被处罚。(2)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河南油田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未处理完的问题及未处于被河南油田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河南油田物资供应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并承诺满足技术要求(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的代理授权书。并承诺中标后签订技术协议时经生产商确认。(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9月18日15时0分至2025年9月25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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