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149号;
2、项目名称:永吉县星星哨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3、预算金额:47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7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永吉县星星哨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7、招标范围: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9、项目地点:吉林市永吉县星星哨水库以南岔路河乔家沟至西河套段;
10、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全部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11、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标准的合格工程;
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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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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