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LED显示大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LED显示大屏采购及安装的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报价人须知,内容包括设备运送、装卸、安装调试、检定、验收、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四)项目实施地点: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辖段内,具体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
(二)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LED显示大屏采购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三)财务能力要求:
①报价人在2022至2024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四)采购清单中的LED大屏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如厂家自行报价的无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限制消费令的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屏打印相关界面,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限制消费令的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未提供相关截屏打印资料,其报价也将被否决。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上限控制价
上限控制总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零壹佰柒拾元叁角陆分(¥1140170.36)。
四、技术及性能需求:LED显示大屏(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3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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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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