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太白校区电力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校区电力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校区电力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书面声明。
(2)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执业许可证,未提供的接受采购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并承担核实不到的后果;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90天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附件须完整(以审计报告附件为准)。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任意税种)。注: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说明,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
(5)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说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通过代缴方式缴存的,需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代缴方的缴存凭证、供应商向代缴方用于缴存社保的银行转账单据。②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缴存凭证;提供银行交纳单据的,单据应显示社保缴存项(任一项)。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旧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8)供应商为外省进陕企业的,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非外省进陕企业的无需提供。)
(9)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及无在建声明(格式自拟)
(10)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提供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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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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