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武侯区 54.63 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武侯区 54.63 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已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173号文件批准成立,建设单位为:成都能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混凝土、砂浆、砌块、页岩砖、叠合板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武侯区54.63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机头桥街道,武青南路西侧,永康路南侧,武青西一路以北。规划总建筑面积125635.6㎡,地上建筑面积95349.18㎡,地下建筑面积30286.42㎡。地下一层,地上最高20层,共计14栋16~20F高层住宅+1栋售楼部。项目容积率2.5,共计635户。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2.2.2 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5年04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2025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公告方式及时间安排
5.1 公告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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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时间 |
2025-09-18至 2025-09-21(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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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
2025-09-18 08:00 |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 |
2025-09-2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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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
2025-09-22 08:00 |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09-2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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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9-26 09:00 |
谈判时间 |
2025-09-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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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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