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复烤一车间、烟叶库区雨水收集处理工程-林地调查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 项目规模:完成玉溪卷烟厂复烤一车间、烟叶库区雨水收集处理工程-林地调查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3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1)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投标人对项目建设用地涉及调查范围进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并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上报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申报、审查等手续办理;(2)使用林地申报:①投标人对项目建设用地涉及林地勘察范围进行林勘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报告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文本、数据统计、表册和图件;②办理申报、审查等手续;(3)使用草原申报:①投标人对项目建设用地涉及草原勘察范围进行草勘并编制《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报告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文本、数据统计、表册和图件;②办理申报、审查等手续;(4)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用地占用红塔山自然保护区部分地块与生物多样性调查、林业调查、草原调查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2.8 服务期限: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三项报告编制工作及完成完整的申报资料。
2.9 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服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人员要求:本项目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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