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基金,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服务,服务期限2年。 采购预算:16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各种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未明确提供何种证明资料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资料):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有效备案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应主动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如有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未主动提供,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在“投标承诺书”中说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7.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7.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7、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金融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8.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三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8.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且执行有效。
8.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8.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8.5、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信息安全。
8.6、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8.7、最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8.8、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8.9、没有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8.1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人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
8.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9月25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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