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审议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YZX-
2.2 招标内容及要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此项目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民族北街301号房屋1-3层、8-12层营业部、财富中心、办公区域、会议室、档案室、活动中心及餐厅等区域窗帘的配置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加工制作并安装完毕。
2.4 交货地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办公楼(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民族北街301号)。
2.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3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2)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
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3个网站截图或报告(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月 17日至 2025年 9月 24日购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