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市民、游客深度体验三江新区龙头山,提升游客环线旅游通达率,增强游客体验,按照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四川堃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龙头山交通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选,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KR-ZX
(二)项目名称:龙头山交通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开展龙头山交通运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参选须知第一部分招选内容。
(四)服务周期:采用“1+2”年模式。首年为合作考察期,对合作单位团队建设、运营情况、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后,次年可延续合作期。
(五)运营环线及运营时间:①运营路线暂定为万象汇→轻化工大学(公园π)→西华大学→成都外国语学校(宜宾学院)→花湖田源→三江之眼→竹文化公园出入口→万象汇;②运营时间暂定为9:00-21:50;③暂定双向运营,20~30分钟一个班次。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选补贴限价:400000.00元/年
(八)本项目采用合作模式:公司运营补贴+承运单位承担的固定运营成本
注:1.承运单位服务期间需承担的部分固定运营成本不低于24万元。(固定运营成本费:承运单位在服务期间可通过收取乘车费的方式予以补贴,低于固定承担运营成本费时不补差额)。
2.承运单位除固定运营成本后,公司再结合承运单位运行此项目的实际亏损情况予以奖补,亏损补贴及收入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年。
3.亏损补贴结算方式:公司根据承运单位服务期间提供的运营总成本进行审核后予以补贴(以第三方单位或上级单位审核结果为准),审核结果若为亏损,公司对亏损部分进行补贴(注:若运营收入不能覆盖运营总成本时即为亏损,运营亏损=运营总成本-承运单位固定承担成本-运营收入超过承运单位固定承担成本数额的部分;②运营总成本,承运单位需在报价中体现,原则上总成本不超过64万元),运营收入仅为运营乘车费。
4.奖励:承运单位此项目总运营收入超过报价中固定承担运营成本时,则按照超出部分的50%给予激励奖励。
参选人报价时按报价单进行报价,未按报价单进行报价视为无效参选。
二、参选人的资格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拥有三年及以上交通大巴运营经验或交通运营服务经验,且未发生过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交通运输服务类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招选暂无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若本次招选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招选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公告发布时间及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开选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9月18日 00 时 00 分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 2025年 9 月25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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