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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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代码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简要的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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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低值易耗品供货服务 |
1 |
年 |
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客房用品(纸巾、牙刷、牙膏、洗发液、沐浴液、梳子、拖鞋、香皂、浴帽等洗漱用品;毛巾、浴巾、床单、被套、枕套等酒店布草)、食堂用品(不锈钢碗、筷子、杯子、碟子等餐具)、清洁用品(垃圾袋、洗手液、洗衣液、清洁剂、抹布、擦手纸)等。所有供应产品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和环保要求,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需具备按时配送能力,能根据我单位要求将所需物品准确、及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
注:1)本项目共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为零售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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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