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石港船闸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JBHX-SGCZ-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237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对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石港船闸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JBHX-SGCZ-JD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港船闸位于金湖县金北镇入江水道北堤石港处,原船闸按照五级通航标准建设。现采用原位改建方案,按三级通航标准改建石港船闸1座,同时改建跨闸公路桥1座。工程建设范围为石港船闸上游引航道起点处(与航道工程分界点,里程桩号为50K+604)开始,沿船闸轴线向金宝航道侧延伸至终点(与航道工程分界点,里程桩号为53K+436),约2.83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引航道工程、跨闸公路桥、土方开挖和疏浚、闸阀门和启闭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1)船闸级别:Ⅲ级;
(2)设计最大船舶吨级:1000t;
(3)船闸规模:230×23×5(m)(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最小水深);
(4)建筑物设计级别:上下闸首、闸室和上游导航墙为2级,下游导航墙、上下游靠船墩、引航道结构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5)桥梁:跨闸公路桥闸桥通航净空不小于23×7(m);
(6)上游堤防等级为2级,下游堤防等级为4级。
2.3本次招标范围为: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石港船闸工程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构配件等的质量监督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范》(DB32/T4981-2024)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评价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检查,交竣工验收检测,协助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2.4试验检测服务期为:同项目建设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以下a和b资质:
a、有效的试验检测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b、有效的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条件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水运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业主检测)。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材料和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材料和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
(2)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和材料、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水运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业主检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材料和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材料和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
(2)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和材料、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试验检测单位)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已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7投标人员不得在本工程项目中兼任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以及本项目其它标段试验检测等职务。
3.2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先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然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联合体双方完成各自的报表,最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关联联合体成员的报表,双方报表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点击预约管理,选择本项目,点击副联单位管理,点击选择副联单位,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即可,具体操作事宜投标人可咨询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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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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