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混凝土等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混凝土等材料进行招标采购,现由中铁一局集团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
2..3《中铁一局集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北起南环路,南至泾河大道。道路全长 2.44km ,项目新建 d2000-d2600mm 雨水管道 1654m ,新建 d400mm 污水管道 846m。兴隆大街南段位于泾河大道以北,吉元大街以东,南环路以南。整体地势较平坦,总体北高南低。项目建设场地沿线现状道路有南环路、及泾河大道,途径 4 个村庄,分别为炮房村、吉元村、永顺村和大训堡村。沿线存在现状雨、污水及合流管线。兴隆大街南环路以北为上游现状 d2000mm 雨水管道 ,南端泾河大道以南为下游现状d2800mm 雨水管道。
3.2 招标内容:见附件 1、附件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1、附件2。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 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 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票据(不含税务局代开),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6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鲁班网上进行注册的单位。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9月 23日 18:00 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