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铁四局集团芜湖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国有大型工程施工企业,始建于1970年10月。公司秉承敢为人先、行稳致远的实文化,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目前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总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2谈判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竞争性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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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采购单位 |
招标项目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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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护筒 |
GHT-01 |
吨 |
274 |
中铁四局集团芜湖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芜湖工程有限公司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钢护筒生产厂家须具备谈判物资年产量5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22-20 24年任意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启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认证资质)出具包件内谈判物资(必须为谈判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原材料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启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包件单笔合同金额应不低于5 0万元。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启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采购单位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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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护筒 |
吨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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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护筒 |
吨 |
49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2.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2.3 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供应商按包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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