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1. 依法发布采购信息及相关公告等;
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
3. 根据我行确定的供应商名单发出我行审核确认的邀请函、招标文件等;
4. 提出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经我行确认后执行;
5. 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发放招标采购文件组织踏勘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提供专家评委、组织开标及评标活动、向中标(或入围)供应商发出中标(或入围)通知书;
6. 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评标场地;
7. 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编制采购档案;
8.质疑投诉的处理;
9. 依法存档招标过程资料,并移交档案给采购人;
10. 我行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2. 场地要求:供应商在绍兴市区具有自有的3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并有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设备设施;自有房产包括总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在越城区的,该地址的房产所有权属于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财务状况良好;
4. 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承接过金融机构在绍兴招标代理项目单项中标价格在15万元(含)以上,案例3个(含)以上,同时承接过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在绍兴招标代理项目单项中标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案例3个(含)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
5. 人员要求:供应商拥有一定数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6. 专家库要求:供应商具备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工程、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库,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专家信息表)。(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7.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三项截图加盖公章)
8.其它要求:服务范围覆盖下辖分支机构,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出具承诺加盖公章)
9.不接授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不同人等互为关联方的各供应商参与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10.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征集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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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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