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柴油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本工程维持现状灌溉渠系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改造灌区内病险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改造主要包括渠首工程、总干渠、南干渠、北干渠、左干渠及右干渠5条干渠渠道,另包括洋潭支渠等 49 条支渠及相关渠系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及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总干引水渠护砌、拆除重建总干进水闸,干渠渠道护砌54.233km,骨干支渠渠道护砌 238.01km,干渠渠道除险加固 29.359km,加固改造干渠泄洪闸20处,加固改造干渠节制闸5处,骨干支渠进水闸一体化闸门改造 37 处,新建右干姜畲节制闸 1 座,加固干渠渡槽14座,拆除重建楠竹长虹渡槽及涓上飞涟渡槽,加固干渠及支渠隧洞10座,加固改造渠下涵65处,更新改造机埠4处,新建引水渠及干渠拦污清污设施4处。拆除重建干渠跨渠生产桥47座,新建灌溉试验站1座,灌区生产管理用房改造修缮6处,改造设施设备检修车间1座,新建巡查维养道路28.649km,配套进行灌区信息化完善与提升。
交通条件:本项目工程分布涉及湘乡市、湘潭市、韶山市,工程区内公路有G240、G320、G330和G107国道,省、市级公路四通八达,乡村公路发达,交通条件便利。现场大多送货点为乡村道路,部分村道可能会涉及超重协调问题,只能载重10-20t小型油罐车送达。
2、采购范围:柴油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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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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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0#(VI) |
t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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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t |
2800.00 |
说明:(1)因工程施工过程不可控因素的存在,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
(2)柴油体积重量换算以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1吨=零售最高价(元/吨)/零售最高价(元/升)升)。
(3)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4、交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至采购数量送完或工程完工,供货高峰期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06月灌渠停水期间,具体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本项目为点多线长的线性工程,主要覆盖在湘乡市、湘潭市湘潭县、还有部分韶山市、宁乡市,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范围内指定地点。现场大多送货点为乡村道路,部分村道可能会涉及超重协调问题,只能载重10-20t小型油罐车送达。卖方必须保证提供中小型油罐车,直接加油到指定设备里,现场不会设置储油罐,高峰期至少保证四至五台油罐车。
6、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企业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油品销售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保证油品来源和供应时效性,需提交与湖南省境内任意中石化或中石油等国家优质油料供应单位签订的油品供销合同/协议,或者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需提供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协议及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近3年内2份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25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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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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