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 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D
2.2项目名称: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设备标牌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调试期间,需采购一批设备标牌。
2.4招标范围: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采购一批设备标牌,包括设备标牌、标识 牌支架等,合计约149600个标牌和标识牌支架。
2.5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买方按批次向卖方提出供货通知(供货清单和需求 时间要求),卖方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完成供货。第一批预计20000个标牌,具体供货 数量和时间以买方确认为准。
2.6质量保证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7交货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
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 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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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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