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柏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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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双柏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已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双柏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己落实。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来选定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柏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2.2 招标范围:承担完成双柏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招标人需求”。

2.3 预算金额:150000.00 元。

2.4 最高限价:150000.00 元。

2.5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审查、规委会审议、政府批复、成果入库等工作。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或城乡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3.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至今)完成过至少 1 个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和 1 个应急避难规划项目。

3.5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 年至今)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履约情况:近三年(2022 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于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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