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智能包裹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现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智能包裹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名称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智能包裹柜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智能包裹柜硬件设备(主柜、副柜)、运输、智能管理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为期两年的质保服务。
2.3供货周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4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48万元,采购主机不少于48台,其中室外主机不少于7台。投标方根据采购方需求报价,报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柜主柜、室外柜主柜、室内柜副柜、室外柜副柜每个格口均价、门禁价格、短信费用等,中标后根据采购方需求配置主柜和副柜及门禁设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具体详见第五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今)提供1个(含1个)的类似智能包裹柜供货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5)从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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