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浩宸招
2.3供货地点:元谋县物茂乡物茂街
2.4采购内容:采购明细如下表所示,其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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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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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针治疗仪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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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频治疗仪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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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外线治疗仪 |
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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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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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短波治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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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波治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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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声波治疗仪 |
台 |
1 |
2.5采购限价:11万元
2.6质量要求: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2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
标准和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2.7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0%~2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
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2日起至2025年09月18日截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