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止戈片区A地块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EPC(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2022】138号}、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批复{洪发改【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融资以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657.04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1527.96平方米(其中地上1098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7.4平方米。2.3总投资:本次标段最高限价:3629.21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598.28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30.93万元2.4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设计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任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满足预算评审要求。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资金来源: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融资以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并承担所有施工工作,设计单位1家并承担所有设计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8 00:00至2025-09-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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