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站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1标项目经理部(牵头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5标项目经理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埋槽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境内,重庆市经过石柱、丰都、涪陵,终至长寿区长寿北站止。新建正线长度490.2km,其中湖北省境内330.4km,重庆市境内正线159.8km,联络线单线6.33km,正线设计时速350km/h路,联络线设计时速160km/h。重庆段共设车站5座,新建1个车站(石柱东),改建车站4个(黄水、丰都、涪陵北、长寿北站)。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1标项目:位于石柱县冷水镇和沙子镇,全长 25.06km。其中隧道 3.5 座/20.98km,桥梁 5 座/3.05km,路基 4段/1.07km。站前 1 标主要工程包括沙子镇隧道、大竹营隧道、黄水站特大桥、龙源大桥、桃园村隧道、下院子隧道、中益龙河大桥等,无砟轨道道床,标段内水沟盖板、电缆槽盖板、路基电缆槽、线路防护栅栏、吊围栏步板、轨枕等小型构件运输和安装。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3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站前工程YFCQZQ-3标里程DK377+803~DK399+707(刘家坪隧道进口~新方斗山隧道出口),全长21.90km,其中隧道5座/20.49km,隧道占比93.56%,桥梁5座/1.28km,路基0.18km;桥隧总占比99.41%。项目合同总造价28.01亿元,合同工期:21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30年12月31日。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5标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区(县)。合同金额24.98亿元,合同工期72月,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丰都站1号特大桥、丰都站2号中桥、白水河大桥、丰都牵出线特大桥、春安隧道、新大梁隧道、丰都站站场工程。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7标项目:位于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县)。合同金额27.79亿元,合同工期72月,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竣工日期:2030年12月。主要工程:大石坝隧道、葛亮山隧道、石院子隧道、胡家庙隧道、斑竹塘隧道、桂林村隧道、李寺村特大桥、中坝湾特大桥、况家湾特大桥、北雁村特大桥、双塘子特大桥、龙塘沟大桥、蔡家沟特大桥,隧道6座/10.4km,隧道占比52.9%,桥梁7座7.782km,路基1.48km;桥隧总占比92.48%,起讫里程DK448+648.3~DK468+309.4(大石坝隧道进口路基~桂林村隧道出口),全长19.66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埋槽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与检测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通过CMA认定且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TB/T3329-2013及第1号修改单、Q/CR1001-2023)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全项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9月至今)投标同类物资在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供货累计数量不少于3万米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开通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运营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部门盖章),同时运营证明中接触网隧道预埋槽道使用数量不低于1.5万米;
3.1.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1.7.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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