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智慧追影系统及辅助智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追影系统及辅助智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99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8,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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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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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
99.88万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追影系统及辅助智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追影系统及辅助智能设备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单位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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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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