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节日氛围提升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8,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8,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共设施工程总承包服务 | 完成泾阳县城区节日氛围提升服务,悬挂旗帜,营造节日氛围街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8,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节日氛围提升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节日氛围提升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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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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