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招标人为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2.2数量:壹台。
2.3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仪器应采用成熟稳定的ICP-OES技术,具备快速多元素分析能力,样品消耗少,运行成本低。包括高频发生器、等离子体及进样系统、分光系统、检测器、分析软件和计算机系统,支持全自动控制。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制造,3个月完成终验收及培训、投入使用。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针对关境内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针对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登记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文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针对关境外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针对关境内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的原件),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即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4)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一旦中标,投标人必须是与买方签订本项目外贸合同的签约方。如投标人不具备与买方签订外贸合同的能力,将否决其投标。(说明:如产品为进口产品且须签订进口合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名义与买方或买方商务代理签订外贸合同,且可以接收中国大陆关境内的公司所付出的外汇。)
3.2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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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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