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航西安基地维修工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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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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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37NG飞机刹组吊装设备 |
1 |
18000 |
18000 |
用途:用于B737NG飞机刹车组件吊装使用 设备尺寸:长度不低于1.3M,宽度:不低于1.1M,高度:不低于1.6M, 载重:不低于500KG 材质:整体材质为钢质 其它:设备整体做喷漆防腐处理,带拖行杆,且拖杆自由放下后能够使设备自刹车,设备轮胎均为耐磨实心橡胶轮胎,设备使用时接近飞机区域用软包材料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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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FM56-7B发动机风扇叶片托架 |
1 |
16800 |
16800 |
用途:用于CFM56-7B型发动机风扇叶片拆下后存放 设备尺寸:约为3m*2m 实现功能:确保CFM56-7B发动机风扇叶片能够稳定放置在内,且叶片存放容量不少于26片 材质:车架整体材质为钢质,叶片放置装置为木质或其它非金属材质 其它:设备整体做喷漆防腐处理,带拖行杆,且拖杆自由放下后能够使设备自刹车,设备轮胎均为耐磨实心橡胶轮胎,设备使用时接近飞机区域用软包材料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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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起重吊架(三角吊车) |
1 |
127222.22 |
127222.22 |
设备用途:用于B737NG和A320系列飞机发动机前环及APU吊装使用 升降高度:约1450-5200mm; 外形尺寸:约3630*3000*2780mm; 额定载荷:约600KG; 材质:整体材质为钢质 其它:设备整体做喷漆防腐处理,带拖行杆,且拖杆自由放下后能够使设备自刹车,设备轮胎均为耐磨实心橡胶轮胎,设备使用时接近飞机区域用软包材料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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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平台 |
4 |
7000 |
28000 |
材质:平台整体材质为铝合金材质 尺寸:约为110(长)*65(宽)*80(高)CM 其它:设备分为上下2层,且上下2层之间3个面做全包围封堵,底部至少带有4个轮子,且至少2个轮子具备自锁功能,其余轮子带轮档,轮子为耐磨轮胎,设备四周需用软质材料包裹用于防碰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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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0022.22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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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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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37NG飞机刹组吊装设备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南航飞机维修基地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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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FM56-7B发动机风扇叶片托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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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起重吊架(三角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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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平台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