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泉路南、润锡中路东地块环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科技创新园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万泉路南、润锡中路东地块环境改造项自建议书的批复锡东科创园许可〔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润安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交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镇街道万泉路南、润锡中路东。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北临万泉路,西接润锡中路,南至东翔路,南侧紧邻九里河风光带。地块呈矩形,总面积约42000平方米(东西向长约365米,南北向宽约116米)。详见设计范围图。项目以城市生态为基底,构建集市民休闲、全龄活动于一体的开放式绿地空间。需重点协调九里河风光带景观界面,打造低碳、低维护的活力景观。建安费约为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40万元;
2.1.4服务期:30日历天;
2.1.5其他:/
2.2交易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含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3其他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具体详见交易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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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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