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现场试运行、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3设备需求清单,详细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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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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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32T-15.5m-7.15m A5 |
台 |
1 |
固定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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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T双主梁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32T-15.5m-7.15m A5 |
台 |
1 |
移动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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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轨道 |
P43 |
米 |
75*2 |
包含轨道基础及轨道 |
2.4交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新疆哈密巴里坤)。
2.5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2.6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2.8设备质保:要求设备质保1年。
2.9付款条件:30%预付款+30%到货款+35%验收款+5%质保金,付款方式:6个月票据。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中标单位选择: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单位。招标方按照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执行过程中,若中标单位出现供应、质量问题将顺延分配至满足条件的供应商。
2.12中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中供应商报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所投桥式起重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3.3信誉要求: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4日止……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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