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CQC2500H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市交通技****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市交通技****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原因:本项目中标###市蓬江区信嘉汽****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书面提交了《弃权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更正内容: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1)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金额在100万(含)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计算;100万到500万(含)的,按********%计算;500万到1000万的,按********%计算;1001万到5000万的,按********%计算……(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更正为:/。原公告的合同###市交通技****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市蓬江区信嘉汽****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书面提交了《弃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原公告的合同###市交通技****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更正为:0.********(万元)。原公告的合同###市交通技****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市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汽车产业系校企合作教学耗材购置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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